柬埔寨《兵役法》正式生效 男性须服24个月兵役
柬新社金边,2026年5月25日——
柬埔寨《兵役法》已于5月23日正式生效,该法令由代理国家元首兼参议院主席洪森代表国王签署。
根据法律规定,18岁至25岁的柬埔寨男性公民,均须依法履行兵役义务,服役期限为24个月,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。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居住在柬埔寨境内的双重国籍人士。
此外,男性公民自17岁起须进行兵役登记。女性不纳入强制服役范围,但可自愿入伍。对于僧侣、宗教人士、残障人士,以及执行国家重要任务的高级专业人员,可依法获得豁免。
法律规定,逃避兵役者将面临罚款及6个月至5年监禁处罚,具体刑责将视情节轻重而定。
柬埔寨政府表示,为保障服役人员权益,政府将提供优先就业机会、保留原有职位与薪资、允许复学并保留原有学业成绩,以及在服役期间享有相关保障与福利。
该法律旨在加强国家国防力量,维护国家领土完整,并增强柬埔寨青年的爱国主义精神。
同时,该制度也有助于建立更加规范的征兵体系,使部分服役人员有机会加入武装部队,其余人员则可在完成服役后返回社会,并具备在服役期间所获得的训练、纪律意识及基本技能。


记者:金华良






